唐茶专集---一位在汉网上没有谋面的才女

如何让我遇见你 偷得东湖半日闲 她不知道古筝的心 足球爱情 寂寞的卵子

[原创]她不知道古筝的心


处女作

   
我几乎是从第一眼看见她时就已爱上她,那时她只有八岁,我的主人。
    
那时,我住在音乐学院对面一家很大的琴行里,是在那年冬天一个下个雨的早晨,琴行的工作人员刚给我洗完脸,她来了。第一眼见到她我就喜欢上她,当时我身在一群姐妹中间,恨自己不起眼,正黯自伤神时,她过来,摸我,她的手实在好看,又软又白,我听见琴行的老板对她身后的人说:瞧!您孩子的手多适合弹琴啊!她笑了一下真的就仰起头:“爸爸,我要这个!”我欣喜若狂。他爸爸抱着我出门之前,她却迟迟不肯动脚,她说“爸爸,我们买个琴套好不好?等下琴淋湿了怎么办啊?”
 “囡囡,爸爸有带雨伞啊,走吧”
 “不! 我要嘛我要琴套!”她生气起来的样子真好看.
 “好好好,买买”拗不过她。
   
我想我再也不能忘记当年她乐颠颠的跟在爸爸后面去帮我买衣服时的样子了。她冰雪聪明,她那样小,就懂得关心我,爱惜我。
那年她八岁,我跟随她,在她小房里,我们相依相伴,我顺从她,喜欢她。她关心我,懂得我。我们每天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便是对方,我想那是我们曾经最相爱的日子。那时,她每天都会抚我,抚完、会用她爸爸余下的一快软软的眼睛布擦拭我,轻轻的,如同抚摩我的灵魂。她喜我到极致,不用我的时候,她要为我穿好衣服,那衣服,是用妈妈的一些布头拼凑而成,五颜六色,我非常喜欢,因为是她亲手缝的。
我为我能遇见这样的主人而感到欣慰,那时,我想如果可以和她这样永远在一起,如果时间不要流逝,就这样每天朝夕相处宁静相对?那么作为我古筝的一生还有什么可遗憾的呢?
直到他来了,打破了我想要的宁静美好。是在那年,我清楚地记得是在她就要从音乐学院毕业的那次文艺汇演上,她的一曲《高山流水》引人无数,惟独他,得她心,是个酷爱钢琴的男子,他也喜欢她弹古筝,他们相识、相爱、结合。她一直都在给他弹那首曲子,每回他都会安静地站在一胖,眼里无限柔情,俯视她,十指展开如莲,间隙,她抬头一笑百媚生,他拥她。打断我的声线,余音连绵不绝,那时我的主人她真是幸福啊,男主人真的很爱她,连带着,我也喜欢我的男主人,因为爱屋及乌。
  
好似我,她的幸福也是短暂的,不记得是在哪日,他好象厌倦了听我的声音。那天,他要离开,走前,他指着雅马哈对她说:“钢琴给你留下吧,没事练练,不要老是抱着个古筝搞得像死了人似的”
她眼里噙满了泪水嗫嚅道:“我会钢琴的啊,我弹给你听啊”踉跄着奔去雅马哈面前,落下,十指翻飞。一段轻快温馨的旋律在房内漫溢。我听得有些醉了,因为我懂得那琴声里的期盼与挽留。哦,忘了告诉你,刚才我说的雅马哈其实是钢琴,雅马哈只是名字而已,不过我似乎不太喜欢它,因为它常常自持是西洋乐器而自高自大,目中无人。比如就在那天,女主人含泪在弹那曲时,雅马哈它突然显得有些神秘地问我:“古筝!你知道女主人现在在我身上弹的这叫什么吗?呵,你不知道吧?”它太看不起我了吧?我不紧不慢地回答:“虽然我是中国传统的民族乐器,没出什么国,但是像贝多芬的《献给艾丽丝》这种名曲我还是知道一些的!雅马哈气得咬牙切齿。
我和它向来就是这样针锋相对,它说它讨厌我风格里那种天然的哀怨悲戚,我也不喜欢它发出的声音太过清晰明亮。我们都不太懂得欣赏和包容对方的缺点和欣赏对方的优点,如同我们的主人。
那天,她弹完那首曲子,按下休止音的同时,男主人还是走了,她的泪掉下来,我无从怜惜,我卑微地想,这一切是不是怨我呢?男主人他不喜欢她弹古筝了,他不喜欢听我的声音了,我恨自己。而十六年前的那个早晨,在那间叫乐器王国的琴行里,她为什么不要钢琴、吉他、电子琴、提琴,怎么会偏偏选择我?这是孽缘么?

而她的他,我不知道是从哪一日开始起,讨厌我,依稀记得是在他离开前夕的一个晚上,月光如水,照在我身上有种奇异的光芒,当时,他推了一下她说:瞧,晚上看你的古筝侧面好象一副棺材啊! 她一惊,还真有点像呢?你怎么会觉得的?他冷冷地笑了,就是觉得。
我没有恨他那样说,我生来我的祖先就给我这副样子,不能改变。而在他走后,她憔悴消瘦了,她真的就再也不抚我一下,我被披上厚厚的被子,很温暖,但是我再也听不到她边抚我边在耳边唱高山流水遇知音了。她睡着了,房间静得吓人,我寂寞得紧,便和雅马哈争吵几句增添房间气氛,雅马哈渐渐懂事,似乎知道我很想念过去的日子,有时也陪我一起缅怀一番。

有天,它突然问我:“古筝姐姐,摔破瑶琴皎尾寒,子期不再向谁弹”是什么意思啊?是诗吗?好美丽的句子。
  我一惊,“这是谁告诉你的?”
   “是昨晚女人说的梦话啊”
   子期不在向谁弹?子期……?我咀嚼着这首古老高山流水。怎么?我的主人不要我了吗?她的子期走了她要摔亲绝弦吗?我惊得要哭出来。
   “子期是什么呢?”
  钟子期,我强忍住悲哀回答它。
  是人的名字吗?它的再次发问让我觉得奇怪了。
  “当然是人名啊,子期伯牙高山流水遇知音的事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啊,什么期什么牙啊我知道贝多芬,知道肖邦,知道柴可夫斯基,还有理查德,但我没听说过他们啊。
我回过神来,笑着对它说:你当然不知道了。因为你们钢琴诞生仅三百多年,而我们古筝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了,而他们的那个故事是发生在两千四百多前的,当然不知了。
  “那古筝姐姐你讲给我听听啊,我想知道”
恩,好吧。“相传在两千六百多年前春秋之时,优秀的古琴家俞伯牙有天来到长江与汉水的交融处,遇…… ”
“嘘,主人回来啦,别说话了。”我还没讲完,雅马哈提醒我,只好停下,真的听到琐孔妹妹扭来扭去跳芭蕾舞的声音,是她回来了。

她的脸显得有些疲累,她过来了,真的朝我走过来了,我惊恐。她不要我了吗?她要摔琴绝弦了吗?我在心里喊着不,不。我要陪伴她,她还是过来了,抱起我,环顾四周转了几个圈,将我放到阳台门后的角落里,我一站稳她又去拖钢琴雅马哈,我终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她没有不要我。片刻,雅马哈也站在了我的身边,房间被腾出大半的空间,她要做什么?过了一会,进来了好多雅马哈的同类,有电吉他、贝斯、黑管、架子鼓、萨克斯,后面还进来一些年轻人。这时,我知道自己被彻底抛弃了,她开始玩西洋乐,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她,暗恋十六载的她,她脱下长裙换上了吊带露脐装,一头黑发挑成五颜六色,我亲眼所见爱的人由一个弹古筝的乖乖女变成一个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所谓酷妹,我知道这些都是因为他,男主人。
我悲哀地问雅马哈,是不是爱一个人就得迎合他的兴趣爱好呢?雅马哈看着忙进忙出的她慢幽幽地回答:男主人已经不爱她了,无关兴趣爱好。这一语成谶,他真的就没有回来过。

一段时间后,她去了很远的地方,维也纳吧,据说是世界音乐之都,他在那里。她再不需要我,走前她始终没有来抚我一下,从那以后,我就和雅马哈相依为命了,每天聊些闲言碎语打发度日,就这样。有一些晴好的天气,我会和它在这阴暗角落里祈求外面灿烂的阳光能照到我们一点,而那些美好的光线就和那些美好的往事一样动人而不可触摸。终于有天,楼下小孩子剔球时打破了阳台窗玻璃,那些光亮照进来,打在我身上,那感觉仿佛又回到了当初被主人她深情注视下一样让人兴奋不已,但风和雨时时都不忘通过残败的窗袭击我,要知道我的身体是由木质构成,风吹雨淋,时间久了一到天气转凉时,我全身的关节都隐隐作痛,特别是冬天,我身体里生出一种仿佛渗了水带着湿意的寒冷,让我难耐。我也曾天真的想过,在我身体彻底跨掉之前她会回来,带我出去透透气,或是照顾我,保养我。但是没有。

她不曾回来过,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我身体表面的21根丝弦竟全都断裂,我再也奏不出美妙的音了,我试着清了清嗓子再唱,当我发现我的声音此刻如同隔壁装修房子时锯齿锯在木头上的声音一样恶心而令人作呕时,我绝望地哭起来,我的意义于她是什么?如果有天她回来?我,我,我不要她回来,我不要丑陋如此地呈现在她面前,我宁愿选择死去,快些死去,快些脱生,来生我要做人,做她的知音,不离不弃。我对雅马哈说。
可我心里还舍不得她啊,我想她回来,今生再见一次,我想念她,我要她在我身上再次奏响那些天籁之音,再一次重复那些我早已熟透的动作,大撮,滑音、小撮、刮奏、劈指、连托、勾托、抹托、揉弦……我想要回到过去,重新再来一遍,我们在一起,永不分离,而滚滚红尘中,她知不知道一颗古筝的心?
   
在等待她回来的时日中我渐渐养成了怀旧的习惯,在我冷得绝望的时候,突然发现和她的那些往事竟温暖得令人惬意。很多时候记忆中的往事跟真实的往事大相径庭,但记忆中那些美好的成分就象海洛因一样令人沉醉,不能自拔。依赖虚度年华。是的,我宁愿做着飘渺的梦和她长相厮守,也不要一个人活在这绝望的世态炎凉!……
 她终于回来了,向我走来,身后似乎还有个人,我努力睁开眼睛,不是我当初的男主人!好似高鼻绿眼的,我唤醒雅马哈。“你看看那个人,怎么,怎么?”
     “啊,那是我老乡呢!”雅马哈兴奋的说。
   我瞬间明白了,那是一个外国男孩子,因为雅马哈曾说过,它祖籍是意大利。
   我的主人她还是那样,气质迷人。她走过来,走过来了!我欣喜若狂,怎么她记得我了吗?记得了吗?却后退,手扇了一下眼前的空气,我知道那是我身体发出的难闻的味道,她的手还是那样好看,丰润白皙。
   “咳,亲爱的,我的这个好象坏掉了,也许是太久没有动它了!”她指着我对身后的那个外国男孩说。
我惊了一下,她叫他亲爱的?当初她不是叫男主人亲爱的么?我想不通了,虽然我知道现在外面的世界千奇百怪,但是我搞不明白她怎么会叫这个人亲爱的?她怎么……她是原来的她吗?是我用生命去守侯的知己?
   哦?古筝坏掉了吗?我再买一只送你?那老外竟讲一口流利国语。
    “哎,真可惜了”她盯着我边叹气。突然她的眼睛闪烁了一下,我的身体一针颤栗,怎么她记得我当初的样子了吗?记得我曾经陪伴她走过的那十六年了吗?可是,可是我的身体如今溃烂成两截朽木,她怎会记得我当初的美好样子?
   “亲爱的,你身上有小刀吗?我把这玉石撬下来”她竟然说。
哦,忘了告诉你,我来自敦煌。除了弦之外我全身的所有零件中,最值钱就数镶在我头顶和腰间的那几块玉石了,所以又名敦煌玉石筝。而此时,除了那几片经年不变的玉石外,我的身体便是一堆毫无用处的朽木了。

她用力割断我和玉石之间的粘连时,我已经感觉不到痛了。倒是她好象费了好大一番力气,后来叫老外过来帮忙,才算完了。然后他们一起喘了口气,抬起我零零断断的身体用力地朝楼下抛去,下去,下去。我终于跌坐在一堆垃圾的旁边。我最后一眼见她的时候她站在阳台上和老外亲吻,其实我是多么不愿看见。

这时有个衣衫破烂的老头走近来打量我,他身后推着一个车子,哦,他是捡垃圾的。咦?这是什么?研究了一会,他开始拆卸我,一段一段的把我装进车里,嘴里喃喃自语,拿回去生煤蛮好。
他拆我的身体,开始拆我的头,我并没有痛,只是在看到筝头盒里写着“请将古筝置于干燥通风处,勿湿水勿对阳光直射”的使用说明时,我终于凄凉地笑了。
 
来生,我想做一个人,用人类的语言告诉她,我要做她的知音。生生世世,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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